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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麒麟] 【欲望都市】第三十七章 爱与痛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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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青云下章能不能得手,这是我最关心的,作者快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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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mwl_sis 于 2011-6-11 18:01 发表

我不明白,难道得再一次失身才算是成长吗?另外,“出轨,沉沦”不妥吧,出轨———失身,沉沦———迷茫。
话说你对许剑的诅咒确实毒,哈哈,本文这样写那就是黑色喜剧了
你正好理解反了,我是说如果张不成长,那么等待她只会是又一次的失身。而且许剑可以救赎,妮马你有林青云的孩子了,林青云也可以学许剑救赎啊。我靠,我实在是太邪恶了……罪过,阿弥陀佛!!!
还是期待张的成长,只是为了避免了命运的又一次轮回,虽说命运仅仅只是偶然。福大当然会处理这种偶然。只是如果林青云这次没有搞到张雅丹,那张的命运在偶然的境遇里真是只是放大了陈江深刻凄凉的背影,估计许剑自己要乐疯!
最近又看《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真的是特有感触啊。
还是期待张的成长,还是期待下一章陈江去帮帮她,让她找回自己!依然告诉她:“我希望你如期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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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许剑的转变未免也太让突兀了点吧?莫非真如前面一位朋友评论的一样直接主角光环上身了,要成为完成伟大救赎的男一号了?
    以前总是很希望陈江和张雅丹能重归于好,不仅仅是天朝向来坏人必遭报应,好人历经磨难总将团圆的这一类思想的影响。(看人妻绿帽小说居然会有这样的感情也只能感慨作者大人刻画的出来的真实让人害怕)更是因为我向来认为爱情不是争斗,不是说要分个输赢出来的。
    很多相爱的人容易陷入赌气斗气的状态,做了许多事情来伤害对方的事情,来证明自己自己没有对方爱的深。人们常常伤害爱自己的人,其底气竟然也正是因为我们心里都知道那是爱我的人。爱人之间为什么要互相伤害而乐此不疲?为什么要因为那可笑的输赢而忘记在走到一起的原因:我爱你,你爱我?
    之前觉得既然陈江和张雅丹既然都爱着对方,总是抱着希望说他们能够重归于好。只是看着文章快到结尾了,雅丹的形象在我眼中越来越空洞,面对这样一个身心出轨的女人,不管我前面说的怎样冠冕堂皇,那几千年天朝沉淀下来的思想传统让我对她厌恶,这时竟然很想对对陈江说句很狗血,很万恶的话:“为了这样的女人,不值得。”爱意味着要勇敢,要担当,要有责任,而不是成为放纵的借口。
     以上是一个阅历不甚丰富,感情经历也屈指可数的小青年的妄言。看色文本就是寻求那为世俗伦理道德所不容的快感。而这篇色文能让人对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行径如此痛恨。作者大大真是在为天朝和谐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添砖加瓦啊,功德无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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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iepeng 于 2011-6-11 16:55 发表

我就知道你会找这字眼的,我开始编辑的时候是写的感恩的,而不是现在的爱与感动。后来就改啦,没想到,你还是找到了这两个字眼……不过我也实在找不出好词。
上一章都说啦,没有必要说这个了。这里面从来都没有提 ...
我怎么说你呢,没有父母,陈江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啊,还是从小就父母双亡
没有父母,总有女儿啊,他女儿上学不需要花钱啊,他没了房子女儿住哪里啊,赶紧把女儿给张雅丹(张母)得了,别连累女儿了,要不送任敏也行啊,以前那个房子的邻居,都知道“张雅丹给人家当2奶的事儿”
新社会就不用孝顺父母了啊,我这里可没重男轻女的意思,还“感恩”呢,没陈江跟她离婚,她老妈早死P的了
就一个失业小青年,拿P孝顺父母啊,上 让父母操心,下 让女儿挨饿
就为了一个 对 许剑忠贞的 前妻张雅丹?
陈江他疯了吧?
是不是吃了几天饱饭,就饱后思淫欲,把别人都忘了
就想着张雅丹了

[ 本帖最后由 755544 于 2011-6-11 20: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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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755544 于 2011-6-11 20:17 发表

我怎么说你呢,没有父母,陈江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啊,还是从小就父母双亡
没有父母,总有女儿啊,他女儿上学不需要花钱啊,他没了房子女儿住哪里啊,赶紧把女儿给张雅丹(张母)得了,别连累女儿了,要不送任敏也 ...
矮油,这不是关键啊。你还在纠结这个啥的,从头到尾都没提到陈的父母,就真的别扯这个啦。至于放弃任敏,放弃工作,我觉得这决定相当正确。任敏都知道你爱的张雅丹,陈江真的是为了家庭,为了责任,更加没有必要死皮赖脸的待在,你个男人还养不活自己的女儿?还要用别人对你的爱来换取生存?真的这样,我还真鄙视他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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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iepeng 于 2011-6-11 20:34 发表

矮油,这不是关键啊。你还在纠结这个啥的,从头到尾都没提到陈的父母,就真的别扯这个啦。至于放弃任敏,放弃工作,我觉得这决定相当正确。任敏都知道你爱的张雅丹,陈江真的是为了家庭,为了责任,更加没有必要死 ...
对,张雅丹辞掉工作可以照顾好母亲,不用担心女儿,给情人看病,那TM花的都是陈江的钱~!她的责任都是陈江帮的尽的~!!!
为了责任放弃工作,你也太扯了,陈江跟张雅丹已经离婚了,有P的责任啊,明白?!
在你说这话之前,先让张雅丹把她妈看病的钱还了再说吧
如果说那会没离婚,陈江应该出这个钱
那请把许剑看病的钱还了吧
现在许剑也有钱了,我没看张雅丹有还钱的意思
你别说,许剑病了,陈江出钱是应该的,这个钱应该是张雅丹主动还吧?擦,人家那也是血汗钱
本来有这个钱,人家陈江一家2口,还能一天吃一顿肉,现在天天得吃萝卜白菜,嗯,也挺好,萝卜白菜保平安
张雅丹刚能过上有钱的幸福生活,这不就要倒霉了么

[ 本帖最后由 755544 于 2011-6-11 21: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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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755544 于 2011-6-11 20:44 发表

对,张雅丹辞掉工作可以照顾好母亲,不用担心女儿,给情人看病,那TM花的都是陈江的钱~!她的责任都是陈江帮的尽的~!!!
为了责任放弃工作,你也太扯了,陈江跟张雅丹已经离婚了,有P的责任啊,明白?!
在你说 ...
呵呵,我不是福大,我没法自作主张啊。挖哈哈……我要是福大,我就按起点的精髓打造属于陈江一个人的后宫模式:张雅丹,唐娜,任敏,洪文丽全收。只可惜我尝试去写这类文的时候,妮马每次都是男主角一个女人都没搞定。
我以前也调侃过,许剑跑路的时候把陈江的钱还了。可他这货又不跑了,要救赎。妮马张雅丹又是那张种谁都伤不起,也不愿意去伤害任何人的主〔貌似她只敢去伤害陈江,对许剑都是用求的!我现在脑海一想,包括这次求许剑带她离开,张雅丹求许剑至少有六次了,而且每次都是用卑鄙的手段逼张雅丹的,这次除外〕。
妮马没办法,我还是欣赏陈江啊,能给张雅丹的这种属于她自己的自由。这个社会如果哪个男人能给你真真的自由,妮马你就从了他吧。真要像许剑那样以后让你在家里当家庭主妇,妮马中国婚姻家庭中种种的矛盾会让你欲仙欲死的!
而我说的责任多数是对任敏的啊,少数是张雅丹!妮马明知自己不爱她,还和她搞,我真鄙视这种男人!作为一个成熟有责任的男人就是斩断这种秋风后的迷茫,陈江做的很对!
而且妮马这里面谁都不是善主啊,都知道陈江是个老好人,都恨不得去踩上几脚。搞的我们读者恼火的时候都恨不得去踩几脚!
想想任父是怎么威胁陈江的吧。我靠!就差没直接明说了:你要是搞的我女儿不爽,我会让你痛不欲生!明知自己爱张雅丹,妮马这个时候有点自知之明的男滴都是赶快拍拍屁股闪人。妮马要违心的去讨好任敏,不然会死的很惨啊!有木有?
话说回来,陈江交了辞职信后,任父才欣赏起陈江起来,而且感叹:终于知道了自己的女儿为什么喜欢陈江这个不怎么起眼的男人!
我插,要是陈江真留下来,不给任父鄙视死才怪。鄙视你啊,鄙视你,鄙视你抬不起头。还要违心把他女儿伺候的爽了,不然死的更惨!妮马这比入赘还难受吧?
大伙都调侃下,没必要当真,大家乐呵乐呵下就行了。
有人总结了人生四项基本原则:懂得选择,学会放弃,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青音姐姐说倘若我们不为选择而苦恼,不为放弃而纠结,不因寂寞而煎熬,不因诱惑而忧虑,我们的人生还会出错吗?可是不出错的人生还叫人生吗?这话乍一听来很有道理,但仔细一想,又像是跟没说一样...真乃是正确的废话。
妮马张雅丹的成长只要做到这四项里的一项就可以如陈江所期的归来了!妮马不是四项,不是三项,而仅仅只是一项,只要一项啊!
刚把泰戈尔的《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又读了一遍,觉得同样可以当《欲望都市》的题目。
You can go wherever you like but it's the inside you cannot leave!

[ 本帖最后由 biepeng 于 2011-6-11 22: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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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蝴蝶王 金币 +55 回复的典范 2011-6-12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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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雅丹终于要落到林青云手里了?该到让雅丹为了她这种所谓很傻很天真的人付出代价的时候了!许剑能骗雅丹一时能骗她一辈子么!许剑该死而且身败名裂死的很惨那种!而雅丹在经历这些事了解了全部真相后终于知道自己的傻自己所谓的爱是建立在陈江的痛苦之上的。知道这个世界的黑暗,应该远走他方独自舔伤口!又或者彻底堕落成一臂万人枕,朱唇万人尝的破鞋烂货!至于陈江应该会和倩倩有个相知相爱的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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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就感觉作者想彻底搞坏张雅丹,不过貌似有两种看法,还有相反的看法是说要拯救她。。这一章看下来,作者似乎准备彻底把张雅丹的肉体公之于众啊。
其实觉得整篇,主角陈江是个带绿帽子的,许剑想坏又坏的不够彻底,代入感都欠佳。反而林青云这个人符合现实,没做什么坏事,却有自己的小打算,胆小怕事,每个人都讨厌他,却都失身于他,是我们读者极好的代入材料啊。期待他和张雅丹的对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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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估计差不多了 希望楼主有个完满的结尾 楼主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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