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johnylee 于 2011-3-31 03:59 发表 
本来,日本是有“言论自由”的国家,而且比所有的国家都彻底—— 连“国家叛逆罪”都没有,你可以随便胡说八道。不信,书店里堂堂皇皇地在卖《冲绳独立论》,前不久抓到了防卫厅的一个官员向外国卖情报,却不能以间谍罪起诉:日本没有“间谍罪”这么一说。最后以“违反公务员守秘义务”罪起诉了事,违反了一项义务能有多大事呀,而“日奸”就性质完全不同了。所以,“分裂日本”,不是一件什么能炒作的事情。 ...
仅仅第一段作者就出现两个常识性问题
1“违反了一项义务能有多大事”。罪名是“违反公务员守秘义务”,但是这是刑事犯罪。跟国人通常理解的违法违纪是根本不同的
2“书店里堂堂皇皇地在卖《冲绳独立论》”。这不是日本特有情况,而是普遍情况。在大多数国家宣传民族自决独立并不违法,符合言论、出版自由的宪法精神,只要你有本事让选民用选票支持你。但是如果你宣扬用武力、暴力、恐怖手段谋求民族自决独立就会受到法律追究,因为你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