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4-4 22:41 全显示 2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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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清明 无论功过是非,我们的先人,引领我们进入这个鲜活的世界;我们应当由衷 地表示我们的感激; 文明几千年,我们从蛮夷牲殉,走向平等自由;祖先的慷慨赠与,是贯穿始 终的魂灵。 千年的传统,一句「侍死如侍生」,如一面镜子,分明地勾勒出一个自我; 先人驾鹤而去,了却一切凡俗,舍弃一付枯朽的皮囊; 而,后辈们,对着这幅皮囊,顶礼膜拜,珍爱倍加;巨冢高莹,兴师动众, 劳民伤财; 岂是先人不忍离去? 现代化的今天,黄纸白番,赫然面值「两亿」; 童人彩马,改头换面为冰箱彩电小汽车; 试想那另一个世界,如果有金钱的交易,想必亦有正当交易的规则,向这般 「私造货币」的罪名,不知如何计较? 试想那另一个世界,如果必须接济,可曾有哪位后生,焚毁全部家产,以供 先人的不时之虞? 或者,后生们,应当自焚,以追随先人,侍奉左右; 似乎没有人这样做过。 又岂是先人不忍离去? 清明,或许是过多的传承,或许是过多的巧合; 由谁能说个「清明」? [ 本帖最后由 CC-YY-CC 于 2011-4-4 22:4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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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4-5 22:47 全显示 2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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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8楼 的帖子 或许如此;我们的先人,给与我们以生命,我们不应遗忘; 可是, 我们,难道仅仅是不被人遗忘,而造就传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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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4-6 21:19 全显示 2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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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0楼 的帖子 说得好;不过,俺不是“自由”的鼓吹者,俺不认为拥有绝对的自由; 可是,“强者”建立秩序,由大家共同维护, 不符合社会学的基本规律; 社会,是有共同利益组成的,优秀的领导者,领导的是“群体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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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4-7 00:17 全显示 2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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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2楼 的帖子 是啊,有多少,是做给别人的? 有多少,是做给别人看的? 有多少,是做给自己的? 有多少,是做给自己面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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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4-7 01:33 全显示 2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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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谢启今兄弟 闲言物以类聚,或许志同道合语言有褒贬,绝对的中性此,如凤毛麟角; 也许是受哲学概念的影响,矛盾的对立统一,所以,很多人习惯于对立,褒 贬必居其一,左右截然对立;这样一来,恰恰失去了中华传统哲学的传统:「中 庸」; 志同道合的反义,是同流合污;物以类聚,应经是非常中的表述;当然,近 代的「相对论」格局下,「左」为上,那么,「右」为下,「中间路线」,可以 断定,不在「上」之列。 关于「左」的命题,似乎颠扑不破的,因为,似乎是借鉴了「相对论」; 但是,有一个叫「三段论」的东东,比较讨厌; 据说,「三段论」的论证方式,东西方文化,同时予以肯定;俺没有验证过, 不好去定论; 「相对论「,俺了解过,其中,全部是物理的概念和命题,没有一丝一毫的 关于」好坏「的论述; 换而言之,如果「左为上」,那么,可以说「右为下」,若,中间地带,确 实既非左又非右,只好说是中间,意思是:不上不下; 推论是:相对于「褒奖」,反义是「贬低」,却有个中间区域,属于「不褒 不贬」。 请允许俺选择中庸「物以类聚」。 启今兄弟的论述:「强者制定规则,大家一起维护」;恰恰不在中庸; 规则,有好中差之分;拥护者,有同流合污,有物以类聚,有志同道合; 之所以混乱,在于视角,即所谓的相对立场; 对规则给与肯定判断的人,称呼拥护者「志同道合」; 对规则给予否定判断的人,称呼拥趸者「同流合污」; 事实上,如不做不必要的判断,相对关系,会简化很多。 现实的世界,选择「中庸」,或许会左右逢源; 原因很简单:不是朋友,未必是敌人; 不是敌人,完全可以是朋友; 不支持,未必会反对; 不反对,或许就是一种支持; 物以类聚,或许,志同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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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4-7 22:27 全显示 2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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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米头发, 启今兄弟,像是得道的真人! “实”至而“名”归,高见。 人,都是一样的人,人以群分? 人分男女,其他的分类,恐怕都没啥道理; [ 本帖最后由 CC-YY-CC 于 2011-4-7 22:29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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